- 索 引 号:QZ10102-2500-2024-00093
- 备注/文号:永发改审〔2024〕92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08
福建省永春华侨中学: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永春侨中运动场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永春侨中运动场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工程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春侨中运动场馆建设(项目编码:2309-350525-04-01-345931)
二、项目建设地点:永春县华侨中学校园内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永春华侨中学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在周陈玉柔大楼后面空地新建一个运动场馆,室内建设一个羽毛球场及一个气排球场,该项目位于我校规划运动区内,占地面积8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7.22平方米。
五、主要设计标准
1、平面布置
根据初步总平面布置方案,项目单体建筑工程功能设置及规模如下:运动场馆总建筑面积467.22平方米,层数1层,钢结构,建筑总高度8.90米,功能主要分为羽毛球场/气排球场、休息室等。
2、结构设计方案
(1)项目区域地震基本烈度等级为7度。设计地震基本加速度为0.10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设计特征周期值为0.45S。采用钢结构,抗震等级为二级。工程各结构单元均满足二级防水要求。
(2)根据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结合拟建物特点,拟建建筑物的地基基础型式建议采用天然地基,独立基础,及基础持力残积砂质粘性土1,其承载力特征值建议采用220Kpa。建筑物的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六、工程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控制在119.5346万元以内,其中工程费用98.934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6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请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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