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2-2500-2024-00093
    • 备注/文号:永发改审〔2024〕92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08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春侨中运动场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的批复
    时间:2024-11-12 17:09

    福建省永春华侨中学: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永春侨中运动场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永春侨中运动场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工程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春侨中运动场馆建设(项目编码:2309-350525-04-01-345931)

      二、项目建设地点:永春县华侨中学校园内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永春华侨中学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在周陈玉柔大楼后面空地新建一个运动场馆,室内建设一个羽毛球场及一个气排球场,该项目位于我校规划运动区内,占地面积8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7.22平方米。

      五、主要设计标准

      1、平面布置

      根据初步总平面布置方案,项目单体建筑工程功能设置及规模如下:运动场馆总建筑面积467.22平方米,层数1层,钢结构,建筑总高度8.90米,功能主要分为羽毛球场/气排球场、休息室等。

      2、结构设计方案

      (1)项目区域地震基本烈度等级为7度。设计地震基本加速度为0.10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设计特征周期值为0.45S。采用钢结构,抗震等级为二级。工程各结构单元均满足二级防水要求。

      (2)根据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结合拟建物特点,拟建建筑物的地基基础型式建议采用天然地基,独立基础,及基础持力残积砂质粘性土1,其承载力特征值建议采用220Kpa。建筑物的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六、工程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控制在119.5346万元以内,其中工程费用98.934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6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请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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