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2-2500-2025-00002
    • 备注/文号:永发改审〔2025〕2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08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变更永春雨水集蓄工程项目(一期)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的复函
    时间:2025-01-13 15:21

      永发改审〔2025〕2号

    永春县水利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变更永春雨水集蓄工程项目(一期)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的函》收悉。我局于2024年5月1日批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号永发改审〔2024〕38号。原批复建设规模涉及我县5个乡镇,现根据规划及实际情况,扩大原有建设规模,为从根本上解决我县供水水源不足的问题,经研究,同意变更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永春雨水集蓄工程项目(一期)(项目编码:2404-350525-04-01-488613)建设,对推进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建设地点:永春县

      三、项目单位:永春县水利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通过新建水源工程、蓄水池、改扩建水源工程、输配水管道、取水设施建设等项目,加大雨水收集利用,高效收集雨水加以储存和调节利用。

      五、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金额为86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按24个月控制。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请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请据此复函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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