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2-2500-2025-00008
- 备注/文号:永发改审〔2025〕7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18
永发改审〔2025〕7号
永春县医院:
报来《关于要求变更永春县医院二期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报告的请示》收悉。我局于2024年2月2日批复该项目(永发改审〔2024〕17号),因现有病房空间布局、环境及设施条件,较难达到适老化、保护隐私等要求,无法较好满足群众高质量、多元化、个性化医疗服务需求,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变更,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春县医院二期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303-350525-04-01-635211)。
二、建设地点:永春县
三、项目单位:永春县医院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117240平方米,其中病房改造面积28450平方米,新建面积643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400平方米,永春县医院桂洋急救站3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现有病房进行提升改造,包括墙面改造、吊顶更换、强弱电、空调系统、消防设施、局部卫生洁具及给排水更换、无障碍设施、防水、照明、消防和电力基础设施、配套信息化建设、辅助功能用房等,改造床位286张。新建二期病房大楼(含康复治疗中心、放疗中心、高压氧室)、医技楼、地下战备救护站及停车场、永春县医院桂洋急救站、科研楼等,以及与其相配套的设施、医疗设备和信息化建设等,新增床位400张。
五、主要设计标准:
工程为一类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为地上一级、地下一级,结构设计工作年限为50年。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住院楼、科研楼剪力墙抗震等级一级,框架抗震等级为二级;其余单体框架抗震等级为二级;结构抗震构造措施的烈度为8度。
六、工程概算:项目概算总投资控制在79782万元以内。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政府专项债及自筹。
请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