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2-2500-2025-00025
    • 备注/文号:永发改审〔2025〕19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9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白鹤拳文化交流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的批复
    时间:2025-05-06 15:17

    福建省永春农垦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白鹤拳文化交流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白鹤拳文化交流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工程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白鹤拳文化交流中心项目(项目编码:2404-350525-04-05-667893)

      二、项目建设地点:永春县大羽村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永春农垦发展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白鹤拳文化交流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50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21.1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交流中心(建筑面积1118.92平方米)、文化展馆(建筑面积1815.69平方米)、综合文化中心(建筑面积657.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8.72平方米)及周边环境改造提升(绿化、建筑夜景亮化、停车位)。

      五、主要设计标准

      建筑合理结构使用年限:50年;建筑耐火等级:地上2级、地下1级;建筑抗震设防烈度:7度;防洪排涝标准:3级。

      六、工程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控制在2181.8116万元以内,其中工程费用1655.9658万元、土地费用196万元、预备费103.8958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及自筹。

      请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