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2-2500-2025-00025
- 备注/文号:永发改审〔2025〕19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9
福建省永春农垦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白鹤拳文化交流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白鹤拳文化交流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工程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白鹤拳文化交流中心项目(项目编码:2404-350525-04-05-667893)
二、项目建设地点:永春县大羽村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永春农垦发展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白鹤拳文化交流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50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21.1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交流中心(建筑面积1118.92平方米)、文化展馆(建筑面积1815.69平方米)、综合文化中心(建筑面积657.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8.72平方米)及周边环境改造提升(绿化、建筑夜景亮化、停车位)。
五、主要设计标准
建筑合理结构使用年限:50年;建筑耐火等级:地上2级、地下1级;建筑抗震设防烈度:7度;防洪排涝标准:3级。
六、工程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控制在2181.8116万元以内,其中工程费用1655.9658万元、土地费用196万元、预备费103.8958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及自筹。
请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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