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2-2500-2025-00027
    • 备注/文号:永发改审〔2025〕2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07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春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项目(锦凤村、洑溪村、魁园村、丽里村、观山村)初步设计暨概算的批复
    时间:2025-05-12 16:28

    永春桃溪环保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永春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项目(锦凤村、洑溪村、魁园村、丽里村、观山村)初步设计暨概算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永春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项目(锦凤村、洑溪村、魁园村、丽里村、观山村)初步设计方案和工程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春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项目(锦凤村、洑溪村、魁园村、丽里村、观山村)(项目编码:2305-350525-04-01-189177,工程代码:2305-350525-04-01- 189177-00006)

      二、项目建设地点:永春县湖洋镇(锦凤村)、达埔镇(洑溪村)、蓬壶镇(魁园村、丽里村、观山村)

      三、项目单位:永春桃溪环保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次建设范围为锦凤村、洑溪村、魁园村、丽里村、观山村户内雨污分流改造、村庄污水管道系统完善等工程,新建主管2.2km,UPVC接户管19.2km,塑料检查井730座,截流井5座,消能井2座,化粪池1座。

      五、主要设计标准:

      1.本工程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2.本工程构(建)筑物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3.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值为0.1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重要构(建)筑物抗震设防标准为乙类建筑,一般建筑物抗震设防标准为丙类建筑。

      4.设计荷载《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取用:水、土荷载和设备荷载按实际情况采用。

      六、工程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781.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44.2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9.88万元、基本预备费37.2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

      请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永春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项目(锦凤村、洑溪村、魁园村、丽里村、观山村)概算审核汇总表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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