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2-2500-2025-00047
    • 备注/文号:永发改审〔2025〕39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21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春县农产品集中加工区—农副产品标准化厂房(二期)配套暖通及水电设施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的批复
    时间:2025-07-23 15:46

    福建省永春农垦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永春县农产品集中加工区—农副产品标准化厂房(二期)配套暖通及水电设施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永春县农产品集中加工区—农副产品标准化厂房(二期)配套暖通及水电设施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工程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春县农产品集中加工区—农副产品标准化厂房(二期)配套暖通及水电设施项目(项目编码:2408-350525-04-01-414025,工程代码:2408-350525-04-01- 414025-00003)

      二、项目建设地点:永春县蓬壶镇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永春农垦发展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农副产品标准化厂房(二期)新增电气工程、压缩气体、工艺排风、给水回水工程、配电室等配套工程建设。

      五、主要设计标准:

      项目按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202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2)、《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201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16)等规范标准执行。

      六、工程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控制在1503.3838万元以内,其中工程费用1249.17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42.8426万元、预备费111.3618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自筹。

      请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及采购事项等有关要求,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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