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2-2500-2025-00078
- 备注/文号:永发改审〔2025〕67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10
永春县桃溪水利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福建省晋江东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福建省晋江东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510-350525-04-01-368711)建设,打造水清岸绿、人水和谐的城市滨水公共空间,优化“生态永春”城市形象、提升居民幸福感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建设地点:永春县
三、项目单位:永春县桃溪水利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实施堤岸功能生态化改造15km,岸线植被恢复7.26km,水文化设施保护修复3处,实施河湖智慧感知、河湖管护标准化建设、配套河湖管护巡查设施以及配套项目等。
五、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金额为2058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按18个月控制。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请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完成后,按程序报批,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投资概算管控,合理安排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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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250200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