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2-2500-2025-00085
- 备注/文号:永发改审〔2025〕74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12
福建省永春农垦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永春县农产品集中加工区—蓬壶标准厂房基础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永春县农产品集中加工区—蓬壶标准厂房基础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工程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春县农产品集中加工区—蓬壶标准厂房基础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511-350525-04-01-625094)
二、项目建设地点:永春县蓬壶工业区内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永春农垦发展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组织实施厂房基础建设,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室内水、电、消防及电梯设施重新布置,区内道路、消防、给水、排水、排污、电力、路灯、绿化、交通设施、项目供配电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
五、主要设计标准:
结构形式为:框架,多层工业厂房,防火类别:多层耐火等级为二级,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1g,框架抗震等级为三级。
六、工程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控制6936.1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38.9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46.62万元、预备费150.6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自筹。
请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及采购事项等有关要求,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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