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2-2500-2025-00087
- 备注/文号:永发改审〔2025〕76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19
永春县公安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五里街派出所新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的函》及附件收悉。为加强基层派出所建设,经研究,原则同意五里街派出所新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方案(含概算)。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五里街派出所新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项目编码:2509-350525-04-05-859823)
二、项目建设地点:永春县五里街镇桃园小区6号
三、项目单位: 永春县公安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利用现有建筑进行改造,原使用功能为教学楼,现改为实训楼,总建筑面积2286.3平方米;原教室及办公室调整为教研室、实训室、网络安全实训室、教具室、工具间、信息化技能模拟室、信息化实训室、样本档案储存室、分析模拟室、研讨室、综合教室、实验室以及其他辅助用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以上房间的改造提升及消防设施更新,新建室外成品消防水池及室外附属工程。
五、主要设计标准:
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项目所在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六、工程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控制在489.22万元以内,其中工程费用399.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5.79万元,预备费为14.25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补助。
七、建设工期:按3个月控制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请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请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及采购事项等有关要求,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250200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