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2-2500-2011-00001
    • 备注/文号:永发改[2011]2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1-01-17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1-25 11: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永政办[2009]157号),现向社会公布我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11日起至2010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站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23897018

        一、概述

        我局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发展改革工作的全过程。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以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定1位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推进规范管理。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要求,我局制定并不断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批流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运作流程、公开的责任及监督检查机制等,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运作轨道,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业务素质。把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五五普法计划抓落实,及时传达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增加干部职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实际操作能力。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完善考核机制。将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情况纳入干部职工绩效考核的内容,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机构职能、规划计划、行政许可、重大建设项目、工作动态和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200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其中,其它类信息6条,占100%。历年累计公开33条。其中,规划计划类信息8条,占24.24%;重大建设类信息10条,占30.31%;机构设置类及其它信息15条,占45.45%。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将电子文本送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在“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开,并将纸质文本送县档案馆供公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和受理机构,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0年,我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管理机制还需不断完善。在新的一年,我局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强长效工作机制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附表(见附表)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00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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