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04 16:28

      本年度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新修订)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综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jyc.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桃城镇衙口街1号,邮编:362600,电话:0595-23885078)。 

      一、总体情况 

      县发改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不断深化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发改工作透明度。  

      2020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3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规划计划、行政许可、重大建设项目、工作动态和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在“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开,并将纸质文本送县档案馆供公众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1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7 

    2029305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五征订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对政策解读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重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到位。  

      2021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和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4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