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3-0100-2017-00007
- 备注/文号:永公综〔2017〕68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6-02
永春县公安局关于成立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时间:2017-06-07 15:45
永公综〔2017〕68号
局属各单位:
为提升我局执法规范化水平,构建大执法监督格局,推进县局执法办案积分制的实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决定成立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
主 任:黄文通 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主任:陈飞腾 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孙伟斌 局党委副书记
李志恩 局党委委员 副局长
高 宏 局党委委员 副局长
颜耀文 局党委委员 副局长
潘朝东 局党委委员 副局长
郑雅停 局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王天德 局党委委员 交管大队大队长
颜佳坤 局党委委员 政工室主任
成 员:纪检监察室、法制大队、国保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网安大队、出入境大队、看守所、拘留所等主要执法部门负责人。
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大队,办公室具体承担组织部署、协调指导、督办落实等日常事务和工作。同时每个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情况报送、沟通联系等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有关执法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督促、推进全县公安机关执法工作;
(二) 审议我县公安机关制定的重要执法制度,推动落实执法制度有效执行,总结推广典型执法经验
(三)分析、研判公安机关执法情况,及时预警、研究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突出执法问题专项整治,督促整改执法突出问题;
(四)部署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掌控我县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审议考核评议结果,落实考核评议奖惩措施;
(五)审议执法质量优秀单位和执法质量不达标单位评选、法律顾问聘请等重大执法事项;
(六)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敏感以及有重大争议的案件;
(七)统筹执法监督工作,听取纪检、督察、信访和执法办案等部门执法问题的报告,组织对存在执法过错的案事件的查处,研究和认定重大执法过错;
(八)研究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公安执法办案提出的检察建议和司法建议,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
(九)其他需要研究审议的重大执法事项。
永春县公安局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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