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3-0101-2025-00001
    • 备注/文号:永公综〔2025〕5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4
    永春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4 16: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结合我局的行政职能,特向社会公布永春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jyc.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永春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2389511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永春县公安局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和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公安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依托“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24年,永春县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积极畅通申请渠道,2024年,永春县公安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均已按时办理完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和报送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

    (四)平台建设情况。本单位无设立门户网站,依托“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行政执法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完善信息审核和发布流程,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对文字内容、审发程序等实行专人监督和管理,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2024年,永春县公安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和举报投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3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3871

    行政强制

    4994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9.67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永春县公安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仍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策解读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申请公开的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条例》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加强审核把关,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二是强化政策阐释解读。全面聚焦公安改革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解读力度,让人民群众更加容易理解和熟悉有关政策规定。

    三是规范申请公开工作。持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永春县公安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永春县公安局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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