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7 16: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县公安局2021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数据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yc.gov.cn/)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2389511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永春县公安局把机制和制度建设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手段,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织、保密、责任、督促、检查、协调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呈现出主动公开意识增强,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形式丰富多样,公开内容重点突出的特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永春县公安局按照《条例》规定和县政府的要求,立足维护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同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做到公开事项审查有序有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安全、及时、准确。2021年永春县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件,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永春县公安局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同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调整。 

      (四)平台建设情况。作为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单位,县公安局办公室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处、县政府办政务公开科的指导,进一步维护好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做到便民、为民。 

      (五)监督保障情况。着眼于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结合上级工作部署,第一时间明确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全县公安机关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健全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立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了自上而下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工作局面。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2021年永春县公安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2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9131 

    行政强制 

    722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4.57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永春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网站栏目设置仍需进一步优化。二是内部管理服务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如何根据信息不同性质制定不同的保密级别仍有大量工作要做。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二是加强工作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格式的培训,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三是优化群众服务。充分利用好政务公开这一平台,实现可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 

      四是完善内部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建立完善审查更新、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1年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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