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0 15: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永春县公安局2023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统计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yc.gov.cn/)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春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2389511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永春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和目标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严格落实领导责任、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机制,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程。 

    (一)主动公开。2023年,本单位按照《条例》规定和县政府的要求,立足维护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同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做到公开事项审查有序有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安全、及时、准确。2023永春县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件,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6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本单位受理依申请公开0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我局在严格执行各项保密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和实施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同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调整。

    (四)平台建设。本单位无设立门户网站,均依托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行政执法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永春县公安局着眼于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结合上级工作部署,第一时间明确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全县公安机关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健全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立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了自上而下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工作局面。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2023年永春县公安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935

    行政强制

    239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1.71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永春县公安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政府信息公开频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全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奖惩考评机制,提升公安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上网信息触达率,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满意度

    三、深化组织领导机制,强化工作人员在政府信息公开上的学习培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3年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永春县公安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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