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4-2500-2019-00006
- 备注/文号:永工信商务〔2019〕57号
- 发布机构:工信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04
各股(室)、下属企事业单位、下属国有企业:
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为贯彻落实《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泉工信法规〔2019〕325号)、《泉州市商务局印发关于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商务安全函﹝2019﹞2号)、《永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永安委办﹝2019﹞23号)精神,扎实开展永春县工信商务领域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依照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规定,将安全生产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配合有关工信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共同促进行业领域安全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时间
活动主题: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活动时间:6月1日-6月30日。在全县工信商务领域企事业单位和局属国有企业开展。
三、组织机构
县工信商务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商贸流通管理股,具体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全县工信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活动内容
1.“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部署
召开会议,动员部署2019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2.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福建省地方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二是组织工信商贸企业悬挂安全宣传条幅、利用LED屏滚动播放安全宣传口号和安全常识,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3.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和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观看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通过警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组织工信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宣传普及活动,督促标准规范制度上墙上网,推动企业职工熟悉标准、掌握技能、维护效益。
4.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培训。依照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培训,明确履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工作要求,提高工信商务系统履职尽责的能力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5.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人员参加县安委会举办的6月16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品、有奖竞猜、体验活动等形式向社会公众传播安全生产管理、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政策法规、安全科普知识以及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
6.积极配合开展“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6月至12月,由安全生产专家和新闻媒体记者组成的采访团,将深入我市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集中采访报道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局相关股室要积极配合媒体和企业做好采访衔接等工作,并及时宣传报道安全工作成果展示情况。
7.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开展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消防、反恐防范等预案综合演练,并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和宣传,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通过应急演练,提升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8.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活动、打非治违、专项治理等专项行动中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报送。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数据和信息的报送工作,建立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收集、汇总、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各股室、下属企事业单位、下属国有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提升活动实效。结合实际,把促进“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开展反恐防范、安全生产管理专项行动、汛期安全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安全责任落实,不断增强活动吸引力和影响力。
(三)营造浓厚氛围。结合实际,利用标语、墙报、安全预警提示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大力开展安全常识普及及宣传,营造浓厚安全宣传氛围。
(四)完善工作制度。建立联络员制度,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跟踪指导,掌握工作动态,及时报送信息。
永春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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