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4-2500-2020-00003
- 备注/文号:永工信商务[2020]20号
- 发布机构:工信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27
永工信商务[2020]20号
各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局相关责任股(室):
根据《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全市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工信装备〔2020〕41号)和《中共永春县委办公室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安办<全县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委办发明电〔2020〕1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在永春县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入开展永春县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鲤城区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血的教训,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严守安全底线,层层压实责任,全面深入开展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着力防范化解民爆物品行业危及人身安全的风险隐患,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排查企业生产区、库区内外部安全距离是否满足设计规范要求;《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18)中强制性条款是否落实到位;不合格品及生产废料是否按规范进行处理;视频监控是否存在盲区;生产设备、门禁系统是否运转正常;工艺技术及生产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行业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生产线关键工序、重点岗位监测是否到位;生产自动控制及安全措施是否完善,相关设备设施是否定期检修检测,是否形成完整的维护记录;主要生产设备技术、安全联锁参数等设置是否合理、预警是否到位;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分级、标识是否规范,监测监控体系、控制措施是否健全完善。
(二)加强机构人员管理:重点排查企业安全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配备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证;从业人员是否掌握本岗位安全风险和应急处置措施,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
(三)夯实日常安全管理:重点排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规范化;安全管理五统一(管理、标准、制度、培训、考核)是否有效推进;生产现场管理,员工执行安全行为是否严格规范;企业、生产线停产或复产手续是否完整;储存库区值班室建设、安全标志标识设置、员工着装、值班值守、出入库管理、出入库登记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民爆物品搬运装卸堆放等操作是否按规范实施;是否存在“三违”、“四超”行为等。
(四)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各类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及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检查;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是否被埋压、阻挡;厂(库)区杂草是否定期清理;消防水泵房水泵压力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
(五)做好应急管理工作:重点排查企业制定的应急预案是否符合实际,是否根据实际对应急预案及时修订完善,是否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
(六)做好安全资料符合性工作:重点排查企业安全评价报告、工艺技术及设备鉴定证书、设计图纸与企业现状的一致性,确保现状与图纸、证书一致,提高安全资料的有效性。
(七)切实加强隐患整改:重点排查企业2019年以来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按计划完成闭环整改,是否“举一反三”开展“回头看”,是否有同一问题反复出现现象。
三、工作要求
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不分阶段、不分步骤,各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和责任股(室)要立即行动,瞄准不再造成人员伤亡的硬目标,严字当头,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
(一)迅速拉网检查。即日起各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和责任股(室)要对照整治重点的内容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全面排查风险、找准最大风险、有效化解风险。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制定时间表,逐一落实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二)全面监管执法。责任股(室)对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安全服务,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依法采取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单位,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三)全面落实整改。要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大排查大整治的首要位置,对查出的隐患要当作事故予以重视。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要列出清单、挂牌督办,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确保闭环管理。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及时总结分析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做法,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股(室)要负责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要结合实际制定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协调推进辖区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全面落实责任。责任股(室)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明确责任领导及具体职责,组织监督检查、执法问责、督促整改,督促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抓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要切实扛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全面履责,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将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管理者、每一个员工、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确保安全发展。
(三)做好督导服务。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邀请组织行业专家深入基层一线,针对民爆物品生产销售领域重点和薄弱环节开展检查和指导,帮助企业排查生产、储存、销售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责任股(室)要根据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进展,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
请各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并于每季度首月1日前报送上一季度阶段性工作总结。
联 系 人:王军荣
联系电话:23869767
邮 箱:xxjsg206@163.com
永春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0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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