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7-0101-2020-00007
- 备注/文号:永交〔2020〕29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21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
根据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永委办发明电〔2020〕12号)要求,我局于2020年3月20日至4月10日组织工程股、交通执法大队直属中队对全县交通工程在建项目进行安全质量综合检查,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强化事故防控和应急管理、防汛抗台准备工作,并对2019年已完工项目进行了核验,现将检查和核验情况统一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3月17日,我县农村公路在建项目共计14个,本次共检查在建项目14个,核验项目76个(含危桥改造9座),总体情况如下:
(一)各乡镇均能认真贯彻有关新冠疫情防控和项目复工工作部署,督促辖区内交通建设项目做好质量监督申报工作,但仍存在个别乡镇督促力度不足的情况,如蓬壶镇辖区内的东吾线东安至吾顶公路晋级工程和溪滨路美中至孔里段公路工程等项目尚未申报质量监督。
(二)各参建单位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均有所加强,但仍存在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等现象,各参建单位应继续加强对在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对已完工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对安保措施进一步完善。
(三)各项目的总体质量和安全处于可控状态,质量安全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稳步推进,但工程质量薄弱环节依然存在,部分存在问题整改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监理单位现场质量安全责任履职不到位,对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并整改,各项目施工现场均不同程度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特别是路基填筑存在超粒径块石且碾压不到位,压实度无法达到设计要求;未对路床标高进行复测控制;挡土墙未按规范要求施工等现象。各监理单位应严格按合同履约,并加强施工现场的监控力度,确保质量、安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全县农村公路在建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从监督的总体情况来看,目前全县在建项目质量监督工作逐步规范、有序推进,但仍存在不少问题。
1、施工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大多项目均有在施工范围内设置警示标牌,但现场安全警示及安全防护仍然不足,临边路段的防护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比如县道养护专项工程X349下洋施工路段现场安全警示标志不足,施工人员作业时未穿戴反光背心;桂洋镇桂旧线晋级改造工程、一都镇南黄线黄沙至三殊段公路晋级工程施工路段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且临边位置未采取安全围护措施。
2、介福乡福东新桥及引道工程:桥面护栏N1筋间距不符合设计文件中N1筋间距20cm的要求;桥合牛腿9#钢筋未见预留;
桥梁搭板钢筋未设置保护层垫块,搭板钢筋直接放置于垫层,不符合设计文件中搭板下部保护层厚度6cm的要求;搭板N1、 N2筋间距与设计文件中搭板NI、 N2筋间距均为20cm的要求不符;搭板处未按设计文件要求施作C15素砼垫层,导致接线标高有误;桥梁未按设计文件要求施作伸缩缝;项目与县道324线交叉路口施工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介福乡乌坝桥工程:桥面未设置伸缩缝,桥台台帽未设置四层油毛毡支座,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桥台拉杆钢筋未进行防锈处理;现场安装的限载禁令标志板面内容为“30t、13t”,与设计图纸要求的板面内容“55t、14t”不符;标志立柱与基础的连接方式与设计文件不符,未使用法兰盘连接。
(二)2019年度76个完工项目(含危桥改造9座)发现以下质量安全通病:
1、整体外观:多数项目整体线形不够顺直,平整度较差,个别项目未同步进行水沟及安防设施的施工。
2、路面工程:多数项目存在路面横缝未清灌或灌缝不饱满、拉槽深度不足等现象。
3、排水工程:个别项目存在排水沟断面尺寸未按设计要求施工,表面蜂窝、麻面较多,排水沟外碎落台未进行回填平整等现象。
4、桥梁工程:个别桥梁未按要求安装桥梁限载标志及桥梁信息牌,普遍存在伸缩缝堵塞和外露钢筋头未及时清理等现象。
5、安防工程:多数项目安全防护设施不足,建设单位应加强重视并进一步完善;个别项目存在标志牌安装不牢固,基础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波形护栏轮廓标或端头反光膜缺失,梁板搭接错误等现象。
6、各监理单位普遍履职不到位,各建设单位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应加强对监理单位的履约管理,确保现场施工的质量、安全。
各项目存在问题详见附件。
(三)2019年完工核验项目中存在较大问题的项目及整改要求:
⑴责令一都镇苏合村实施的Y158仙三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Y157苏村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应尽快组织对未完成工程量的施工,以上两个项目经核验两次,均存在实际工程量与设计图纸严重不符的情况,大多工程量(如标志、标线、突起路钮、道口柱等)尚未施工,要求建设单位加强重视、管理,并于整改期限内组织将不足的工程量按设计要求实施到位,我局将组织进行再次核验,届时如仍未落实,我局将取消并收回两个项目的补助资金。
⑵责令外山乡墘溪村实施的Y005线马华线马路头至大垅公路硬化工程应尽快组织对以下问题进行整改:砼防撞墙未设置轮廓标及变形缝;波形梁护栏轮廓标方向安装错误;路面纵缝未清灌、横缝灌缝不饱满;局部路段拉槽深度不够,抗滑系数不足。
⑶责令外山乡草洋村实施的内辽至西坑公路硬化工程应尽快组织对以下问题进行整改:路面横缝未清灌;波形梁护栏前后端头缺失、梁板搭接方式错误且立杆基础采用膨胀螺丝直接固定于路面上,要求对该项目波形梁护栏进行返工处理。
⑷责令石鼓镇半岭村实施的C456线培民村南头格至半岭村龙旗寨工程应尽快组织对以下问题进行整改:排水沟几处位置因坟墓无法迁移或征地等问题无法贯通,导致排水堵塞;排水沟外碎落台未回填平整;一路基边坡溜方严重未及时处理。
⑸责令苏坑镇嵩安村实施的Y107线嵩安村马垵至高阳村埔仔段工程应尽快组织对以下问题进行整改:排水沟表面蜂窝、麻面严重,且排水沟施工时对路面造成污染严重,要求进行清理并重新刻槽;路面横缝未清灌;砼防撞墙未安装轮廓标及诱导标志,两端未粉刷红白相间油漆;多数波形梁护栏梁板安装时,搭接方向未与行车方向一致。
以上问题,各相关参建单位应立即整改落实,整改结果经监理确认,由建设单位核实后与15个工作日内向县交通执法大队反馈。
(四)路面面层取芯不合格项目资金补助情况根据永交〔2019〕89号文进行核销核减:
1、取消以下取芯不合格项目的补助资金
⑴仙夹镇夹际村加工厂至通德桥公路拓宽工程,核验里程1.1km,取芯2个,均不合格,不合格芯样厚度分别为17.7cm、13.9cm;
⑵苏坑镇陈横线公路改线工程,核验里程0.381km,取芯1个,不合格1个,不合格芯样厚度19.2cm。
2、对部分取芯不合格项目的补助资金进行相应核减
⑴外山乡墘溪村Y005马路头至大垅公路硬化工程,核验里程1.18km,取芯4个,其中不合格1个,不合格芯样厚度19.1cm;
⑵湖洋镇白云村Y017半白线公路晋级工程,核验里程2.1km,取芯4个,其中不合格1个,不合格芯样厚度19.1cm;
⑶桂洋镇库湖村Y135金西线外库湖至矿坑段公路硬化,核验里程1.13km,取芯4个,其中不合格1个,不合格芯样厚度19.2cm。
三、下阶段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督促完善农村公路开工建设前的报监手续,新开工项目要求项目业主牵头进行报监。
(二)根据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永委办发明电〔2020〕12号)要求,我局将继续加强现场质量安全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将下发整改通知书,各参建单位应进行整改并反馈,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可控。
(三)严把原材料及工艺关。我局将加强原材料抽检,重点加强对影响结构强度的水泥、钢筋、沥青、砂石、钢绞线等关键原材料的质量检查;工程原材料品格、规格、质量,以及混合料配合比、产品、半产品,均应符合技术标准规定和设计文件要求;同时加强对大型结构物、路面结构层厚度、路基压实度、填筑厚度施工控制。
(四)项目业主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人员安全意识的教育。监理单位要履行监理职责,加强巡视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单位要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
永春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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