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7-0101-2024-00012
    • 备注/文号:永交〔2024〕36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4
    永春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永春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时间:2024-04-30 15:37

    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各项目指挥部、各交通运输企业、各在建工程项目:

      根据《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安委〔2024〕2号)、《福建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闽安委〔2024〕3号)和《泉州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泉安委〔2024〕7号)要求,现将《永春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永春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永春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基础,有效控制一般事故,严厉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省市交通运输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从即日起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底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力争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要深入推动实施针对重大风险隐患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

      1.有计划、分步骤推动交通运输系统各领域基本实现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有关安全监管人员同步跟班参加培训;2024年重点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客运等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重载普通货物运输、公路水运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维修、驾驶员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

      责任单位:局执法与安全监督股、工程股,县高指、县横七办,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等

      (二)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2.及时宣贯落实新修订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培训。结合实际用实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全生产监管标准化检查清单等配套指引。协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推广使用安全督导检查应用程序,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企业、项目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责任单位:局执法与安全监督股、工程股,县高指,县横七办,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等

      3.健全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指导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事故多发、高危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推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责任挂牌上墙。建立健全“三管三必须”安全责任分工,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和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及时将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责任单位:局执法与安全监督股、工程股,县高指,县横七办,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等

      4.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邀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局执法与安全监督股、工程股,县高指,县横七办,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三)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5.强化道路运输领域安全治理。严把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关,加强信息比对,严禁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督促指导道路客运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接驳组织方案,规范开展接驳运输。督促指导企业落实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制度,严防车辆“带病”运行。严格旅游包车管理,督促车辆所属企业及时排查治理旅游客运安全隐患。加强与公安、应急等部门协同协作,依法严查客车非法营运、客车超越许可运营、包车未持有效包车牌运行或未按备案路线运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地运行、脱离动态监控等,以及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等行为。

      责任单位:局执法与安全监督股,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等

      6.强化公路运营领域安全治理。坚持和优化联合治超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利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加强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加强大件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强化大件运输通行监管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未经许可擅自上路行驶、车证不符、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的发现查处能力。及时封闭尚未实施改造、整治的技术状况评定为5类的桥梁、隧道,对路侧计算净区宽度范围内有车辆可能驶入的铁路、高速公路、高压输电线塔、危险品储藏仓库等设施,跨越大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铁路的桥梁,严格按标准规范要求设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加强岵山、达埔高速服务区出入口连接线安全管理。

      责任单位:局执法与安全监督股、工程股、路长办,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等

      7.强化工程建设领域安全治理。严格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加强工程地质勘察深度,深化公路承灾体普查成果应用,加强路线统筹规划与总体设计,科学选线选址,合理避让地质灾害等危险区域。加大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查处力度。指导参建单位完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平安工地建设,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桥梁高处作业安全管控,强化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完善深基坑工程作业安全保障,加强项目施工驻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加大公路工程安全应急相关标准宣贯力度,不断提升安全应急标准化水平。

      责任单位:局工程股,县高指,县横七办,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等

      (四)加强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

      8.推动实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全覆盖,深化北斗定位技术在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中应用。会同公安交警部门积极推进重点营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右侧盲区监测系统等主动被动安全装置。鼓励营运车辆安装辅助自动驾驶技术装备。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等

      9.会同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推动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营运车辆退出运输市场。加大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等主动安全技术在重型营运货车上的推广应用。巩固运输车辆治理工作成效,推动健全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长效机制,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等超限运输车辆治理,深入推进全省治超非现场执法“一张网”工程,推动提升货运装备本质安全水平。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等

      10.推进公路危旧桥梁改造、长大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等专项工程实施,持续开展国家公路网技术状况监测。推进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推行“微改造”,创建“公路安全精品路”,深化农村公路“千灯万带”示范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防灾减灾能力。

      责任单位:局工程股、路长办,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等

      (五)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

      11.全面细化完善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严格事故多发、高危领域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重要内容。严格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和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管理办法,开展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责任单位:局执法与安全监督股、工程股,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等

      12.强化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加强安全行为自律。高度关注“两客一危”、公交车、出租车等领域驾驶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安全生产指导、监督,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

      责任单位:局执法与安全监督股,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等

      13.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各企业、各项目每年至少组织从业人员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事故多发、高危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强化岗前安全培训,让从业人员熟知操作规程、安全风险、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掌握自救互救技能。开展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驾驶员防御性驾驶培训,提升在突发情形下的应急处置操作能力。

      责任单位:局执法与安全监督股、工程股,县高指,县横七办,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等

      (六)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14.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指导企业从规章制度、责任体系、基础保障、教育培训、双重预防机制、应急救援、安全文化等方面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按要求定期对制度适用性、有效性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推广先进经验。

      责任单位:局执法与安全监督股、工程股,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等

      15.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互联网+执法”、非现场执法等方式,加大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通报曝光等力度,聚焦重大风险隐患,深入推进精准执法,严厉“打非治违”。加大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检查抽查工作机制。组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开展重大隐患判定、整改、验收等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覆盖面。

      责任单位:局执法与安全监督股、工程股,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等

      16.强化专业技术力量保障。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专家等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组织对重点企业开展“开小灶”帮扶指导,对事故多发、高危领域企业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局执法与安全监督股、工程股,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交通执法大队。

      17.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举报或报告重大风险隐患,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局执法与安全监督股、工程股,县高指、县横七办,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等

      (八)提升全民交通运输安全素质

      18.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案例警示教育,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应急知识普及。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交通安全教育等活动,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配合公安交警、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提示。

      责任单位:局执法与安全监督股、工程股,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等。

      20.深化公路建设“平安工程”、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省级“平安工地”示范项目、“安康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创建工作,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责任单位:局工程股,县高指,县横七办,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等

      三、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加强督促指导和统筹协调。各单位要以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七个专项行动之“本质安全提升年”专项行动为主抓手,结合各自实际,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制定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实施。

      (二)要加强安全投入。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督促指导各企业、项目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大安全设备的购买和更新、职工安全培训力度,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约谈、通报、曝光等措施,督促指导各企业、各项目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相关要求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采取务实有效举措,加强自身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注重总结提炼正面典型引导,对一些走形式、走过场,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严不实,导致发生安全生产问题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永春县交通运输系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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