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7-0101-2025-00005
- 备注/文号:永交〔2025〕72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01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建设单位:
2025年8月省公路中心审核全省2025年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时,指出我县部分计划路线需要调整。根据《永春县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5年“四好农村路”建设计划的通知》(永交〔2025〕21号),我县2025年安防工程隐患整治里程共58.21公里。为确保完成年度建设里程任务,经重新汇总审核各乡镇申报计划,现对我县2025年安防工程建设计划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计划项目调整
对原计划内9.923公里路线进行替换,替换7条路线,保持总里程不变。请相关项目建设单位立即通知设计单位调整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后重新报我局审核批复,调整项目详见附件。
二、计划投资调整
2025年我县安防工程补助标准已明确为省级补助6万元/公里,市级补助3万元/公里,县级补助1万元/公里。鉴于本年度省补按上限标准兑现,部分项目已发现补助款超出建安费的风险。本次调整将同步提高计划批复金额,2025年安防工程计划批复金额调整为857万元(详见附件),各项目包按15万元/公里标准控制总投资,项目包总投资不得超过批复投资。
三、工作要求
1. 项目设计文件完成后,须报送县农村公路发展服务中心审查批复;招投标签订施工合同后,及时向我局办理施工许可与质量监督手续,未纳入质量监管的项目,一律不予以完工核验及补助;在2025年1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并按要求开展质量检测。
2. 各建设单位需依法依规办理招投标、用地、用林等审批手续。
3. 严格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拖欠、挪用项目资金。
附件:2025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计划表
永春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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