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20-1000-2021-00057
- 发布机构:永春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17
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
根据《关于公开竞聘城区学校部分教师岗位的通知》(永教人〔2021〕26号)精神,结合2021年8月16日现场报名情况,经研究,决定取消或相应减少公开竞聘的个别岗位计划数。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计划情况
(一)相应减少岗位计划数
因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比例,把永春侨中初中英语岗位计划数由3名减少至2名,崇贤中学初中英语岗位计划数由2名减少至1名。
(二)取消岗位计划数
永春侨中:初中物理1名;永春二中:高中地理1名;永春六中:初中历史1名;崇贤中学:初中地理1名,初中历史1名,初中体育1名。
除此之外,其他按原岗位计划数开考。
二、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地点:永春县教育中心,其中:小学岗位在六楼会议室,幼儿园岗位在四楼会议室,其他在四楼、五楼教室。
2.竞聘者于2021年8月20日上班时间到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3.竞聘者持个人身份证和《2021年公开竞聘城区学校部分教师岗位准考证》于8月 21日上午8:30前进入考场。
4.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允许考生交卷出场。
5.考生入场,除需自带书写用的0.5mm签字笔外,不得自带任何资料进入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6.严禁考生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试期间,所有违禁物品均存放在指定位置。否则,按违纪处理。
永春县教育局
2021年8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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