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20-1000-2021-00065
- 发布机构:永春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01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从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对福建省人民政府2021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满意度调查依托“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实施。调查对象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选择“举报平台”,进入举报系统留言,提供举报线索。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欢迎广大公众积极参与。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永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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