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20-1000-2021-00066
- 备注/文号: 永教人〔2021〕37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09
永教人〔2021〕37号
各有关人员: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5号)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泉教审[2021]3号),以及《永春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永教人[2021] 12号)的文件精神,经永春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小组审核,现将2021年上半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2021年上半年(春季)永春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永春县教育局
2021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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