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20-1000-2022-00023
- 备注/文号:永教中〔2022〕7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02
永教中〔2022〕7号
各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6月2日县招生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研究同意,现就2022年我县城区部分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县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在我局的指导和当地镇政府的领导下,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划片或电脑派位升学入学要求。坚持依法招生、规范招生、阳光招生,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招生计划
永春侨中:800人,16班。
永春二中:590人,12班。
崇贤中学:665人,14班。
文明中学:230人,5班。
三、招生范围
(一)永春侨中
1.在桃城中心小学和桃溪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化龙实验小学、榜头实验小学就读的毕业生,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
①户籍在县直单位(含省、市驻永春单位,下同)、桃城镇直单位和桃城社区、桃东社区、环翠社区、大坪村、洋上村、外坵村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招生区域内购房的小学毕业生。户籍寄挂在上述单位、村(社区)的小学毕业生,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须在本招生区域内购房,并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②市级认定的第一、二、三、四、五层次人才和2021年度受县委政府表彰纳税大户中的重点民营工业企业(不含房地产、建筑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子女,允许选择就读永春侨中。
③三侨、港、澳、台籍子女允许选择就读永春侨中。
④桃城镇所属村(社区)现任党支部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的子女,允许选择就读永春侨中。
⑤桃东温泉片区、誉璟台、富临国际、桃源华庭、碧桂园(一、二期)、鼎盛上城、中融天玺楼盘购房户的子女。
2.属于桃城镇侨中招生片区户籍在外县(市、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以申请就读永春侨中。
(二)永春二中
1.户籍在县直单位、桃城镇直单位和桃溪社区、德风社区、留安社区、南星社区、榜头社区、花石社区、化龙社区、卧龙社区、长安社区、济川社区、张埔社区、丰山村、洛阳村、姜莲村、仑山村、上沙村且在本招生区域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2.在桃城中心小学、桃溪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五里街镇仰贤社区户籍学生除外)、化龙实验小学、榜头实验小学就读没有被永春侨中录取的小学毕业生。
3.福信财富中心、宝龙城市广场、美岭新天地、桃源华景、鼎盛?城上城楼盘购房户的子女在石鼓中心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就读永春二中或文明中学。
4.桃城镇户籍在外县(市、区)就读要求回其户籍所在地招生片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三)崇贤中学
1.在县实验小学和五里街中心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2.五里街镇仰贤社区户籍在第三实验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3.碧桂园新建楼盘(不含一、二期)和鼎盛上城楼盘、中融天玺楼盘购房户子女在桃城中心小学、桃溪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化龙实验小学、榜头实验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4.五里街镇户籍在外县(市、区)就读要求回其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四)文明中学
1.在石鼓中心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2.福信财富中心、宝龙城市广场、美岭新天地、桃源华景、鼎盛?城上城楼盘购房户的子女在石鼓中心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就读永春二中或文明中学。
3.石鼓镇户籍在外县(市、区)就读要求回其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四、注意事项
1.户籍在县直单位、桃城镇直单位和永春侨中招生区域6个村(社区),且在桃城中心小学、桃溪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化龙实验小学、榜头实验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就读永春侨中的必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寄挂及户籍不在永春侨中招生区域的小学毕业生,如果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永春侨中招生区域内购房,要求就读永春侨中的必须提供房产证(或土地证)和与业主关系的证明材料。
3.从2022年秋季入学开始,购房户子女在县城区初中招生和转学,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六年(以产权证落款时间为准)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4.桃城镇所属村(社区)现任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的子女,要求就读永春侨中,必须提供户口簿和镇政府出具的任职证明材料。
5.2021年度受县委政府表彰纳税大户中的重点民营工业企业(不含房地产、建筑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子女,要求就读永春侨中,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父子(女)关系证明材料。
6.三侨、港、澳、台籍子女要求就读永春侨中,必须提供其父母及其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7.在外县(市、区)就读小学要求回我县户籍所在地录取初中的对象必须提供户口簿、《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样式见附件)及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截图(加盖学校公章)。
8.购房户须提供能体现入学对象与业主关系的户籍证明、购房合同与购房税务发票或房产证。购买店面的需提供业主经商营业执照材料。
9.户籍入户和购房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1.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共同维护教育公平。凡发现伪造、涂改证件或瞒骗入学情况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回原籍或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对违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2.桃城中心小学、桃溪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化龙实验小学、榜头实验小学应于7月15日前完成对符合永春侨中录取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相关证件的验证核实工作,验证后留复印件(验证人需签名),并按划片招生区域分别整理录取永春侨中、永春二中、崇贤中学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并编造相应花名册,送交初教股、中教股审核,我局将协同桃城镇政府召开初中招生工作会,最后确定录取结果。
3.有关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遵循学生、学校、学籍三位一体原则,认真审核招收的每位学生信息,不得擅自超计划接收学生,严格控制班生规模,及时为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并于9月15日前为新生建立、转接学籍档案,确保“一生一籍,人籍一致”。
六、招生咨询电话
教育局中教股:23878882
永春侨中:18650913256
永春二中:23860528
永春文明中学:23827268
永春崇贤中学: 23880384
附件:小学毕业生回泉州市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
永春县教育局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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