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20-1000-2024-00023
- 发布机构:永春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05
根据《泉州市公开招聘2024届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公告》《泉州市面向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福建省生源公费师范生、2024届福建省内高校泉州生源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2024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2024年永春县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2024年永春县公办学校招聘编制内的新任教师进行自助选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会议对象
1.报考永春县2024年拟聘用的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
2.报考永春县2024年拟聘用的公费师范毕业生;
3.报考永春县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拟聘用的考生;
4.报考永春县2024年参加省统考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拟聘用的考生。
二、会议时间:
2024年8月12日(星期一),参加对象应于当天上午8:30前报到,8:40开始自助选岗。
三、会议地点:永春县教育中心六楼会议室(永春县教育局大院内)。
四、自助选岗
1.自助选岗顺序:优秀师范毕业生、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参加省统考招聘新任教师分批选岗,同一岗位涉及多个聘用学校的,由报考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优先选择聘用学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决定优先选择顺序。
2.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自助选岗,考生在参加自助选岗前,应自行打印《2024年永春县公办学校招聘新任教师自助选岗表》(见附件)一份。自助选岗表中除“自选岗位”和“本人签名”栏外,其余栏目的文字内容一律打印,所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3.公开招聘岗位只有1个职位的也须打印自助选岗表参加会议(要求同上)。
4.考生如存在未完成体检、政审、公示等情况的,因工作需要,应先参加选岗,后续按规定完成体检、考察等环节。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如个别考生存在特殊情况的,确需委托他人参加自主选岗,需提供书面委托书(签字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在选岗前1个工作日向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电话:0595-23880266)提出申请。
6.未按规定参加选岗的,视为其自动弃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它有关事项
1.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会议。
2.请随带黑色签字笔。
3.需带正面免冠2寸彩照一张。(张贴在干部履历表上)
4.相关未尽事项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24年永春县公办学校招聘新任教师自助选岗表
永春县教育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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