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20-1000-2025-00014
    • 备注/文号:永教基〔2025〕75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13
    永春县教育局 永春县老区建设促进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福彩公益金助学发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6-18 18:50

    永春一中、永春六中:

      根据《福建省老区建设促进会关于2025年度福彩公益金助学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闽老促〔2025〕6号)和《福建省老区建设促进会老区助学专项业务管理办法》及省、市老区建设促进会的工作要求,今年省老区建设促进会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9.9万元用于支持我县老区助学活动。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福彩公益金助学发放工作,现将有关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具有永春县户籍,在永春一中、永春六中高中阶段就读品学兼优的部分老区困难学生,革命“五老”、烈士军属和失散红军后代的子女同等情况下优先。

      二、资助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学习,成绩优良;

      2.家庭经济困难的老区学生;

      3、公职人员子女和已接受其他基金会、社会人士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不资助。

      三、资助标准

      高中学生每人3000元。

      四、资助名额

      永春资助名额33名,合计9.9万元,其中:永春一中18名,合计5.4万元,永春六中15名,合计4.5万元。

      五、申请办法

      1.学校根据资助名额和资助条件,精准确定资助对象,有多个资助名额的必须兼顾各年级学生;

      2.受资助对象本人填写《2025年度福建省老促会福彩公益金助学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式四份。要如实填写家庭经济状况,其中“在校德才表现”一栏由所在学校填写。学校经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意见,编造《2025年度福彩公益金助学发放花名册》(附件2)、《2025年度福彩公益金助学发放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纸质版于6月30日前报送县老促会审批,并将相关电子文档(含公示情况图片)发送到:永春老区助学微信群。   

      六、工作要求

      1.有关学校要认真做好福彩公益金助学发放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老区建设促进会老区助学专项业务管理办法》(闽老促〔2023〕1号)执行,发放工作参照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奖学金发放的方式;

      2.学校要做好助学对象、条件、申请、审批等助学金发放的各个环节工作,抓好、抓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弄虚作假,确定好助学对象;

      3.省老促会下拨2025年度福彩公益助学金后,县老促会将举行2025年度福彩公益金助学集中发放仪式,将公益助学金发放到每位受助学生的手中。鼓励受助学生弘扬老区革命精神,勤奋学习,立志成才,回报社会,报效祖国,确保公益金助学取得良好的成效;

      4.不少于2000字的工作总结纸质和电子文档于9月10日上报县老促会,县老促会及时汇总上报省、市老促会;

      5.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对福彩公益金的使用管理,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省老区建设促进会将配合省级审计、财政、民政等部门以及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各地老区助学活动情况(材料)进行审查审计。有关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相互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到位,共同把这项有意义的老区助学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永春县教育局        永春县老区建设促进会

      2025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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