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科学技术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07 08: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县政府办公室的部署要求,现制定永春县科学技术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将通过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公布。联系地址:永春县生物医药产业园B区3#(永春县科学技术局)联系电话:0595-23894556 

      一、总体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省、市、县的部署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工作规划,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2.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报送政府公开信息的责任和义务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做好信息公开安全保障工作。利用短信、微信等宣传载体及时发布科技政策、信息及工作动态等重要信息加大科技工作宣传力度。 

      3.加强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系统学习《条例》《办法》及省、市、县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增强担当意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领导干部主动抓、坚持抓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4.抓好重点工作。在永春政府网上公开科技政策措施、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安排以及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利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工作者日、全国科普日等重要活动节点,发放宣传材料,拓宽政策知情面,提升公众知情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6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0

      0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信息公开规范性需进一步认识、加强,政务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拓展。 

      2021年,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持续加强业务学习和能力培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永春县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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