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6-2500-2019-00006
- 备注/文号:永林〔2019〕32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11
永林〔2019〕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森林资源管护员行为,根据《永春县生态公益林管护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永政办〔2016〕24号)和扶贫攻坚等要求,现对《永春县森林资源管护员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并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认真做好管护员的选聘、管理和考核工作,县林业局将对考核结果给予通报。
永春县林业局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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