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6-2500-2019-00011
    • 备注/文号:永林〔2019〕49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16
    永春县林业局关于统筹分配贫困村或经济薄弱村采伐指标的通知
    时间:2019-09-29 10:26

      永林〔201949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村集体经济“消薄倍增”专项行动,根据中共永春县委组织部的要求,在商品林采伐指标上对贫困村或经济薄弱村进行重点倾斜,结合我县2019年度木材生产指标余额和各贫困村或经济薄弱村上报的采伐需求,对余额指标进行统筹分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分配采伐指标数量 

      一般用材林采伐指标统筹分配数量5330立方米,用于贫困村或经济薄弱村村集体所有林木采伐(详见附表)。 

      二、有关规定 

      1、统筹分配指标严格按分配计划申请采伐,采伐地块不予置换; 

      2、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日期截至2019年10月31日。 

        

      附:2019年贫困村或经济薄弱村采伐指标分配一览表 

        

      永春县林业局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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