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6-2500-2019-00011
- 备注/文号:永林〔2019〕49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16
永林〔2019〕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村集体经济“消薄倍增”专项行动,根据中共永春县委组织部的要求,在商品林采伐指标上对贫困村或经济薄弱村进行重点倾斜,结合我县2019年度木材生产指标余额和各贫困村或经济薄弱村上报的采伐需求,对余额指标进行统筹分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分配采伐指标数量
一般用材林采伐指标统筹分配数量5330立方米,用于贫困村或经济薄弱村村集体所有林木采伐(详见附表)。
二、有关规定
1、统筹分配指标严格按分配计划申请采伐,采伐地块不予置换;
2、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日期截至2019年10月31日。
附:2019年贫困村或经济薄弱村采伐指标分配一览表
永春县林业局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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