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6-3000-2021-00006
- 备注/文号:永林〔2021〕33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23
各基层站、局机关各股室(中心、站),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永春县委办公室、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春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委办发〔2020〕3号)和《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永春县乡镇权责清单的通知》(永政办〔2020〕5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深化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我局赋权或委托下放乡镇的权责事项,梳理形成《赋权(委托下放)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赋权(委托下放)事项监管责任清单
永春县林业局

2021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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