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6-3000-2024-00003
    • 备注/文号:永林〔2024〕16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1
    永春县林业局关于调整权责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4-04-17 15:24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机关各股(站、室、中心),执法大队,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变化情况,以及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等有关规定和标准化目录事项变化情况,县林业局对本级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调整后的权责事项共304项(详见附件,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133项、行政强制15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监督检查12项、行政奖励12项、其他行政权力9项、其他权责事项106项)。对于依法确定的权责事项,

      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三定”规定实施。

      附件:永春县林业局权责清单

      

    永春县林业局

      2024年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