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6-2500-2016-00001
- 备注/文号:永林〔2016〕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1-04
永林〔2016〕1号
县政府办公室:
根据《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永政办〔2015〕154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将林业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㈠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在局机关政务公开栏或福建永春网上公开。
㈡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在局机关政务公开栏公开及福建永春网上公开。
㈢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在局机关政务公开栏公开。
㈣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按规定公开。
㈤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依托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开政府信息,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接待窗口为群众提供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情况:按照《条例》规定,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㈠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历年累计311条。
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4条、行政许可1条、安全生产1条、事业公益事业2条、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2条,工作动态10条。
㈢信息公开的形式:因未设立门户网站,直接依托县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每季度及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规定时限送交县档案馆,方便群众查阅。同时利用县行政服务大厅这个平台,设立专门接待窗口为群众提供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5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㈠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工作人员非专职,政策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㈡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特别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科学安排工作时间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㈠主动公开情况说明:无。
㈡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无。
㈢附表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瑜 联系电话:23883411
传真:23873411 电子邮箱:ycxlyj8303@126.com
永春县林业局
2016年1月4日
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 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20 |
311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20 |
311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