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2-1600-2019-00027
- 备注/文号:永民﹝2019﹞145号
- 发布机构: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10
永民﹝2019﹞145号
各乡镇民政办: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发放2019年7月全市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的通知》(泉财指标〔2019〕831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革命五老及孤儿发放2019年7月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31元。
根据7月份乡镇动态上报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具体花名册测算,实际应发放农村低保5456人169136元,城镇低保251人7781元,特困人员639人19809元,革命五老14人308元,孤儿24人528元,合计6384人197904元(其中:拨付乡镇6288人、194928元,拨付安康医院集中供养机构96人、2976元,详见附件)。现将价格临时补贴资金拨付给您们,请务必专款专用,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各对象账户,不得错发、漏发,不得挤占挪用。
附件:《2019年7月份民政对象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安排表》
永春县民政局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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