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2-1600-2019-00036
- 备注/文号:永民﹝2019﹞193号
- 发布机构: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26
永民﹝2019﹞193号
各乡镇民政办: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发放2019年9月份及调整5-8月份全市困难群体临时价格补贴的通知》(泉财指标〔2019〕1114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革命五老及孤儿发放2019年9月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35元。
根据9月份乡镇动态上报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具体花名册计算,应发放农村低保5650人、城镇低保254人、特困人员631人、革命五老14人、孤儿25人,合计6574人,共应拨付资金230090元(其中:拨付乡镇6477人、226695元,拨付安康医院集中供养机构97人、3395元,详见附件)。现将价格临时补贴资金230090元拨付给您们,请务必专款专用,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各对象账户,不得错发、漏发,不得挤占挪用。
附件:《2019年9月份民政对象临时价格补贴资金安排表》。
永春县民政局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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