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2-1600-2020-00021
    • 备注/文号:永民〔2020〕62号
    • 发布机构: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11
    关于下拨2020年5月份“精简退”和“40%救济”人员救济金的通知
    时间:2020-05-14 17:17

    永民〔202062 

    有关乡镇民政办 

        为保障“精简退”和“40%救济”人员的正常生活,5月份“精简退”人员12人,保障金11000 “40%救济”人员10人,生活保障金7000合计保障金18000元下拨给你们(详见附表)。请各乡镇及时足额发至保障对象手中,不得挪用、截留或挤占。 

        附:1、永春县20205月份“精简退”人员救济金安排表 

            2、永春县20205月份“40%救济”人员救济金安排表 

     永春县民政局   

    202051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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