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2-1600-2020-00044
    • 备注/文号:永民〔2020〕174号
    • 发布机构: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09
    永春县民政局关于下拨2020年9月份80周岁以上城乡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0-09-10 10:55

    永民〔2020174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民保〔2015〕70号)文件精神,决定向满80周岁以上城乡低保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每人每月100元)。根据各乡镇民政办核实确认汇总上报,2020年9月共应发放80周岁以上城乡低保老年人274人次,合计应下拨高龄补贴资金27400元(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发放对象为满80周岁及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本人,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00元。 

      2、高龄补贴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本人满80周岁的次月起开始发放。 

      3、高龄补贴资金要社会性发放至补助对象个人账户,确保不错不漏,精准补贴。 

      4、凡退出低保或死亡的,应同低保金一并停止发放。 

      附件:2020年9月份80周岁以上城乡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资金安排表 

     

     

    永春县民政局    

    2020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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