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2-1600-2020-00047
    • 备注/文号:永民〔2020〕179号
    • 发布机构: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10
    永春县民政局关于下拨2020年9月份“精简退”和“40%救济”人员救济金的通知
    时间:2020-09-12 10:08

    永民〔2020179 

    有关乡镇民政办 

      为保障“精简退”和“40%救济”人员的正常生活,9月份“精简退”人员10人,保障金10000 “40%救济”人员9人,生活保障金6300合计保障金16300元下拨给你们(详见附表)。请各乡镇及时足额发至保障对象手中,不得挪用、截留或挤占。 

      附:1.永春县20209月份“精简退”人员救济金安排表 

          2.永春县20209月份40%救济”人员救济金安排表 

     

        

    永春县民政局   

    202091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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