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2-1600-2021-00031
    • 备注/文号:永民保〔2021〕28号
    • 发布机构: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09
    关于做好2021年4月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 特困对象 孤儿保障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15 20:31

    永民保〔2021〕28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要求,为了规范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及孤儿保障金社会性发放,提高保障金发放时效性,方便扶贫资金(惠民)在线系统监管,2020年11月起,城乡低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保障金每月由乡镇动态更新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通过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在线发放至保障对象个人账户(或委托账户);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由乡镇动态更新上报县民政局,直接社会化拨付至集中供养机构或乡镇政府账户;孤儿由乡镇动态更新上报县民政局,直接拨付至乡镇政府账户。现将2021年4月份保障金核发情况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保障标准 

      根据泉州市民政局、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物价局、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关于调整泉州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泉民保[2019]12号文件和《关于调整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政策的通知》(闽民童[2020]125号)文件精神,2020城乡实行一体化保障,城乡低保每人每月保障标准660元(2019年城乡低保每人每月保障标准560元/·月),实行差额补助。城乡特困对象(原城镇三无、农村五保对象)生活费供养标准调整为机构供养每人每月103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月858元。城乡特困人员护理费标准:全自理分散供养每人每月157元,全自理集中供养人每月188元;半护理分散供养每人每月393元,半护理集中供养每人每月471元;全护理分散供养每人每月628元,全护理集中供养每人每月754元。孤儿保障标准:机构供养每人每月18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月1400元(全额补助)。 

      二、4月份保障金核发情况 

      经乡镇动态核查更新上报,县民政局审核汇总,4月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及孤儿保障金核发情况为: 

      1、低保174户、254人,保障金117370(详见附件1); 

      2、农村低保4220户、7145人,保障金3162824(详见附件2); 

      3、城乡特困对象624户、628人,保障金753268;其中:拨付相关乡镇政府25人、39223元,拨付县老年公寓5人、7505元,拨付县安康医院108人、192672元,直接拨付保障对象490人、513868元(详见附件3); 

      4、孤儿26户、29人,保障金42600(详见附件4) 

      综上,4月份共需发放城市低保金117370元,农村低保金3162824元,特困人员保障金753268元,孤儿保障金42600元;其中:发放至县安康医院192672元,发放至县老年公寓7505元,发放至五里街镇、一都镇、蓬壶镇、岵山镇、湖洋镇、吾峰镇、东平镇、锦斗镇、苏坑镇、仙夹镇、呈祥乡11个乡镇政府39223元。 

      三、其他事项 

      1、为了方便困难群众,城乡低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儿的收款账号由乡镇收集录入“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后,并将纸质、电子版上报县民政局,请各乡镇每月及时配合做好保障对象信息错误反馈及账号失效变动更新工作,以便及时精准社会化发放保障金。 

      2、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通知》(泉政办[2017]70)文件精神机构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直接拨付所在机构,统一用于供养服务开支。患精神病集中供养于县安康医院的特困人员,由乡镇申请委托直接拨付安康医院账户;集中供养于乡镇敬老院的特困人员,由于敬老院未全部开通银行账户,且未尽供养于本辖区敬老院,故统一直接拨付至乡镇人民政府账户,由乡镇按程序发放。 

      3、由于2021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在线发放功能无孤儿补助专项,故统一直接拨付至乡镇人民政府账户,由乡镇按程序发放。 

      4、请各乡镇跟踪保障金到位情况,及时收集保障对象反馈情况,并及时反馈县民政局,以便畅通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 

        

      附件:1.永春县2021年4月份城市低保金发放情况表 

            2.永春县2021年4月份农村低保金发放情况表 

            3.永春县2021年4月份特困人员保障金发放情况表 

            4.永春县2021年4月份孤儿保障金发放情况表 

        

        

      永春县民政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149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