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0 11:3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永春县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民生服务中心事项,紧扣民政工作重点,坚持以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提升主动公开工作质量,依法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政策文件发布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推进民生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增强民政工作可公开信息的透明度,有力地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围绕机构职能、政府决策、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计划总结、政策文件、社会养老领域、社会救助领域等8个方面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我局2023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条。

      (二)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我局进一步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将任务进行分解,明确政务公开事项、内容规范、公开时限、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等要素,压实内部股室公开责任。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规定,健全审查机制,规范信息报送流程,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履行信息公开审核手续,确保政府信息安全。强化信息更新时效、质效,避免出现更新不及时、质量不高等现象。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我局安排专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和更新,不定期对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逐项进行排查,及时对错误信息进行更正,超期栏目进行更新,提高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公开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内容,对涉及的法规政策、部门文件、救助补助资金发放情况以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予以公开,从而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不断满足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正常运行。

      (四)监督保障方面。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加强对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的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符合规范要求,不断提高我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仍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如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如政策解读质量较不高,主要内容解读应该更贴切群众。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采取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要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二要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三要建设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永春县民政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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