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08 09:05

      2025年,永春县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将政务公开与民政业务、民生服务深度融合,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提效能、以公开优服务,健全工作机制、聚焦群众关切,扎实推进各项公开任务落地见效。现将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我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工作要求,健全“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专人具体落实”的工作体系。持续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范围界定与流程管理,强化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数据清理等关键环节,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安全合规。2025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条。 

      (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聚焦平台规范化与服务化升级,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渠道的日常维护,建立重点领域信息动态更新与排查机制,全年累计排查更正错误信息、更新超期栏目20余次。创新公开形式,采用“政策原文+图文解读”模式,对养老服务补贴、社会救助申请等高频事项进行通俗化解读,实现公开内容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用不用得上”转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公开渠道协同性不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仍是主阵地,但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公示栏等渠道的信息更新不同步,存在“重线上轻线下、重发布轻互动”的问题。二是针对社会热点舆情的回应机制不完善,主动解读、正面引导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采取具体的完善对策,一是统筹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公开栏等平台,实现信息同步发布、动态更新。在政务服务公开栏上,及时更新纸质版公开材料,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捷服务。二是完善舆情回应处置机制,对涉及民政领域的舆情快速响应,在规定时限内发布权威解读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年共发送0份信息处理费缴纳通知,通知收取金额0元,实际收取金额0元。

      永春县民政局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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