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5-1000-2019-00048
- 备注/文号:永农发〔2019〕242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19
永农发〔2019〕242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巩固提升脱贫成效,根据省定建档立卡贫困村、市定重点帮扶村及重点帮扶乡镇申报,经研究,决定从县精准扶贫资金(永财指标〔2019〕568号)中安排300万元,补助2019年永春县扶贫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0个。现将资金下达有关乡镇(详见附件),款列“2130599”科目。项目所在乡镇要督促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做好项目检查验收、资金拨付及公示公告工作。补助资金专项列支,不得截留挪用。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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