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5-1000-2020-00020
    • 备注/文号:永农发〔2020〕57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14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第五轮省定帮扶村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0-04-15 17:08

     永农发〔2020〕57号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第五轮省定帮扶村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农〔2020〕63号文件要求,现下达2020年市级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第五轮省定帮扶村补助资金)800万元,扶持标准为省派驻村每村扶持20万元、市派驻村每村扶持50万元、县派驻村每村扶持20万(详见附件1),款项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该补助资金用于扶持帮扶村“五改善”(水、电、路、气、村容村貌)、“三通”(班车、电话、网络宽带)、“六有”(幼儿园、卫生室、图书室、老人活动中心、商业服务网点、垃圾收集站)、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贫困户发展产业、住房改善、教育及医疗保障等。请严格按照《泉州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泉财农(2019) 149号),尽快将资金拨付到有关村,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监督电话:12317、0595-23862531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0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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