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5-1000-2020-00023
    • 备注/文号:永农发〔2020〕67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24
    中共永春县委组织部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贫困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0-04-25 14:40

     永农发〔2020〕67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贫困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14号)要求,现下达2020年贫困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65万元(见附件),扶持集体经济薄弱和受疫情影响减收明显的建档立卡贫困村,每村补助5万元,用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该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收入列“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05-生产发展”预算科目。 

        请有关乡镇按照《福建省扶贫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7号)和《福建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闽财农201763号)等有关要求,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监控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于2020年6月1日前报县扶贫办汇总,并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 

    中共永春县委组织部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0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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