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5-1000-2020-00034
- 备注/文号:永农发〔2020〕109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23
永农发〔2020〕109号
有关乡镇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0〕382号)等文件要求,现下达2020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市级补助资金70万元(详见附件1),支出款列“2130706-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科目,并落实县级财政补助资金130万元,列支永财预〔2020〕1号“精准扶贫及村级财源建设”项目,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详见附件1)。市县补助资金用于2020年省级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村试点项目建设,请尽快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有关村,不得截留挪用,并督促项目实施,做好资金公示公告、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和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件2)等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监督电话:12317、0595-23862531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
附件1:2020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市县补助资金安排表.doc
附件2:2020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市级补助资金.doc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0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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