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5-1000-2021-00010
- 备注/文号:永农发〔2021〕87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07
永农发〔2021〕87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预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15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组织各乡镇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教育部门的学籍系统中标注的学籍信息作为参考依据,开展2020-2021学年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摸底工作。根据各乡镇摸底上报的名单,现按每人每学年3000元、就读不满半学年的按1500元的补助标准下达2020-2021学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31.95万元,补助对象108人(其中3人就读不满半学年)。其中,省级下达2021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30万元,县级2021年度部门预算精准扶贫及村级财源建设项目资金1.95万元(永财预〔2021〕1号),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财政监管编码CZJG013013013。请各有关乡镇于6月24日前将雨露计划补助资金转入补助对象本人或家庭成员银行账户,并及时录入福建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1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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