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5-1000-2021-00013
- 备注/文号:永农发〔2021〕100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29
永农发〔2021〕100号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泉财农〔2021〕141号)文件要求,现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77万元(详见附件1),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同步下达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见附件2、3)。请严格按照《泉州市市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泉财农﹝2021﹞48号)要求管理使用资金,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监督电话:12317、0595-23862531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1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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