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5-3000-2021-00021
- 备注/文号:永农发〔2021〕155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08
永农发〔2021〕155号
各有关乡镇党委、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欠发达村建设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农〔2021〕19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预拨付2021年市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欠发达村建设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10万元(详见附件1),同时下达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请各有关乡镇及时将资金足额下拨到相关村,按照《泉州市市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泉财农〔2021〕48号)管理使用资金,同时,将扶持项目纳入年度建设项目库,及时更新项目施工进度。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1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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