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5-3000-2024-00001
    • 备注/文号:永农发〔2024〕4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08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9 15:35

      本年度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jyc.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邮编:362600,电话:0595-2386266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明确重点、创新方式,努力提高政府信息服务水平,保障永春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及时主动公开局部门预决算、脱贫攻坚和互动在线等重点事项;认真做好意见征集和网上调查,2023年11月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高素质农民工作民意征集,努力加大公众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参与度。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其中,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1条,其他类信息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推进政府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规范网上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即信息填报责任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发的“三审”责任制。对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了规范性约束,要求对所有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并按照“谁审签谁负责”的原则,依照流程审查无误方核准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永春三农通”微信公众号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及时更新、发布涉农补贴、农业技术指导、乡村振兴相关信息,不断提高农业农村政策知晓度,拓宽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作用,严格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工作,严守保密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安全,坚决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接收公众和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严肃工作责任追究。2023年度,我局未发生违反制度规定的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和水平,通过培训、讲座等形式,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增强按照规定审核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办事意识。二是在完善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努力建设面向公众、方便获取、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信息系统,扩展公开渠道,为群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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