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5-1000-2024-00019
- 备注/文号:永农发〔2024〕190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08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4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农膜残留污染防治,加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申报程序,及时拨付资金,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永春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围绕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和举措,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永春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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