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5-1000-2024-00020
- 备注/文号:永农发〔2024〕193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12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2023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运营资金投资收益的通知》(泉农综〔2024〕15号)文件要求,现拨付2023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运营资金投资收益395416.66元(详见附件)。试点村村集体按实际收到的收益情况登记入册,投资收益主要用于农村公益、扶贫济困等事业发展,重点用于解决建档立卡脱贫对象生产、生活困难,保障村集体成员能共享增值收益。请做好试点村收益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公示公告等工作。
监督电话:12317、0595-23860001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
附件:2023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运营资金投资收益
分配情况表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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